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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区)中小学、市直各学校(单位):  
    申报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将填好的《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登记表》、《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以及相关材料于六月中旬上报至教育局人事科。

               凤城教育局
              2012年5月4日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人社[2012]66号         
关于开展2012年丹东市112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112人才工程”在培育和造就高层次人才队伍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加大对我市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骨干人才的培养力度,努力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中青年创新型人才队伍,为建设大气秀美新丹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决定开展丹东市第七批“112人才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选拔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选拔的范围、对象和名额
1、 选拔范围:全市各种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
(含中省直驻丹单位)。
2、 选拔对象:在我市工农业生产一线和科研、社会、文化、卫生、教育等行业工作的学术技术人员。重点选拔在企业一线的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在我市重要学术、技术领域取得突出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年轻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已入选人员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层次人选的评选。
3、 选拔名额:结合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和保持“112人才工程” 人选队伍的稳定,本次拟增选“十人” 层次30名、“百人” 层次70名左右。
二、 选拔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勇于探索、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学风朴实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十人”层次人选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百人”层次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除具备上述条件外,人选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十人”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理论,科学研究或技术创新成就突出,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的声誉,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市级以上重点科研课题(项目)或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
2、承担企业重大(重点)工程项目,完成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在国内外先进技术再创新中取得突出成果,创造显著的经济效益;
3、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当奖励项目)三等奖或市级科技进步奖(及相当奖励项目)二等奖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等级内额定人员);
4、理论研究、发明创造、学术创新在省内处于领先地位,主持或主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理论及学术课题,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并在国内重要公开发表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2篇以上论文(须第一作者)的科教文化等工作者;
5、技术工作业绩突出,获丹东市先进科技工作者(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等以上荣誉称号;
6、在被评选为“百人”层次人选后,又获得市级以上奖励或取得突出业绩的专业技术人员。
上述申报材料以近3年取得为主。
(二)“百人”层次入选条件
1、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专业技术工作经验丰富,能够解决科研或生产中重大、关键性的技术问题,在我市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企业重大(重点)项目的主要参与者,并参与完成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项目,为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做出较大的贡献;
3、参与完成市级以上的科研课题或技术成果;
4、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在理论研究和学术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并得到同行专家认可。
三、选拔办法
1、推荐程序。“112人才工程”推荐采取组织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单位要把推荐工作与本单位(部门、地区)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认真听取有关专家意见后,按隶属关系,由所在县(市)区人社部门、市直主管部门或中省直单位审定后统一报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个人自荐的,自荐者可经同行业两位以上“十人”层次(或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书面综合推荐后,直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填报要求。人选申报的层次须注明申报“十人”、“百人”字样,其中已入选“百人”层次的人员,申报“十人”层次时要注明“百晋十”字样。
3、评选工作。各层次人选的推荐材料经市“112”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由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采取专家例会评审与考核评价相结合的办法,评审结果经社会公示7日后确定最终人选。
四、人选的培养和管理
1、各单位要加强对市“112人才工程”人选的重点培养,根据单位工作实际,对人选委以重任,为他们承担(参与)国家、省和市级的重大科研、技术项目创造条件,优先选用。
2、市“112人才工程”人选可优先推荐申报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及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等人选。
3、我市将适时对“112人才工程”人选的学术、科研及继续教育“高研班”等进行经费资助。重点推荐十人层次人选申报国家和省提供经费支持的课题和项目。
4、入选十人层次,可以作为破格晋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并从入选批准之日起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三年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入选百人层次,可以作为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条件之一,并从入选批准之日起聘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三年内可不占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额。
5、市政府对入选十百层次人选颁发《丹东市“112”人才工程人选证书》。
6、各人选所在单位要加强对人选的考核工作,并将十、百层次人选的考核结果于每年年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在考核的基础上,市人社局对“112人才工程”人选实行动态管理。
五、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112人才工程”人选选拔推荐工作的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促进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申报候选人,需按要求填写《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登记表》、《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各一式二份(表格下载网站:www.ddrsrc.com),并准备1000字以内的主要业绩材料和能够说明业绩贡献情况的有关材料各二份(用A4纸打印和复印)。在填写《一览表》主要业绩时,要写清所获奖励的项目和奖项名称、证书编号、书籍和论文的名称、数量以及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情况,字数控制在150字左右。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须对获奖证书等复印件进行核对后加盖印章,经主办人员签字(盖章)后,于2012年 6月底前将申报材料(包括电子版)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电话(兼传真):3196906
电子邮箱:ddyys510@126.com
地 址:丹东市滨江西路六号  510房间
附: 《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
《丹东市“112”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201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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